元素穿梭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

特别说明:

本游戏《元素穿梭》(以下简称“本游戏”)的软件著作权由 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 合法持有。本游戏的游戏版号(ISBN 978-7-498-06672-5,审批文号:国新出审[2019]2256号)由 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 合法登记并持有。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闲网络”或“我们”)已从上述权利方处获得 合法、完整的授权,作为本游戏的 联合运营方,负责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架设服务器、提供游戏服务、收取相关费用并进行用户管理。

您享受的本游戏服务,由北京优闲网络与上述权利方共同提供。本协议是您与北京优闲网络之间就使用本游戏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重要须知:

一、用户在使用北京优闲网络提供的游戏软件(下文亦称为“元素穿梭软件”)及相关服务(“游戏软件及相关服务”下文亦称为“元素穿梭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元素穿梭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下文亦称为“本协议”)中各条款。北京优闲网络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北京优闲网络责任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负任何责任”、“无义务”、“不保证”等词汇)、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得”、“不应”、“无权”等词汇)、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该类条款通常用加粗或红色字体标示。

二、用户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进入游戏即视为用户同意并已经接受本协议中全部条款。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未同意本协议内容或类似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

三、用户有权在接受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期间,监督北京优闲网络及北京优闲网络的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北京优闲网络所公布的标准向用户提供服务,也可以随时向北京优闲网络提出与北京优闲网络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用户未满18周岁的,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取得监护人对用户享用北京优闲网络提供的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向北京优闲网络支付费用的行为,以及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同意之后,方可享用北京优闲网络提供的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

第一条 协议背景及签署方

1.1 授权背景:本游戏《元素穿梭》(以下简称“本游戏”)的软件著作权归属于 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游戏出版版号(ISBN978-7-7979-9856-7,审批文号:国新出审[2019]2256号)由 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 持有并运营。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闲网络”或“我们”)已依据与上述权利方签署的《联合运营协议》,获得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运营本游戏的合法授权。

1.2 协议双方:本协议在以下双方之间签署:

(1)服务提供方: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游戏的 联合运营方,负责向您提供游戏服务器架设、日常运维、客户服务、收费管理等具体运营服务。

(2)您,又称“玩家”或“用户”。即通过北京优闲网络提供的合法途径,获得授权并使用本游戏服务的自然人。

1.3 权利方声明:本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及本游戏服务的提供,均在上述授权框架下进行。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保留本协议未明确授予北京优闲网络的一切权利。

第二条 定义和说明

如无相反说明,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2.1 联合运营:指本游戏由软件著作权人(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版号持有方(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与北京优闲网络(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用户提供服务。其中,北京优闲网络依据授权承担具体的服务器架设、用户服务、收费管理等运营职责。

2.2 游戏软件:指著作权人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知识产权,并授权北京优闲网络进行联合运营的《元素穿梭》游戏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客户端、更新包、资料片、以及相关的网络服务器、官方网站、官方论坛、电子媒体、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

2.3 游戏服务:指在联合运营模式下,由北京优闲网络负责执行的各项在线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登录、数据存储、虚拟物品购买、客服支持等。

2.4 增值服务代用币:指用户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通过北京优闲网络提供的官方充值渠道(如游戏内嵌支付系统)以人民币兑换后获得的、可用于购买本游戏内虚拟道具或服务的虚拟工具。人民币一经兑换成娱乐服务代用币,则视为人民币已经使用,娱乐服务代用币不可兑换成人民币。

2.5用户理解并同意,游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玩法、难度、美术风格、剧情等)由公司自主设计,不承诺满足每位用户的个体偏好或特定需求。

第三条 知识产权及授权声明

3.1 权利归属:您确认并同意,本游戏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美术资源、音乐音效、文字剧情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等)以及运营本游戏的相关权利,均归其 原始权利人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 所有。该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

3.2 授权运营: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与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授权协议,获得在本协议项下合法运营本游戏的授权。该授权是北京优闲网络向您提供本协议服务的全部权利来源。

3.3 标识使用:本游戏中所使用的“元素穿梭”等游戏名称、LOGO及相关标识,其权利归属于原始权利人或其授权方。北京优闲网络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标识。

3.4 权利保留:本协议未明确授予您的,以及未明确授予北京优闲网络的,与本游戏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各自的原始权利人保留。任何未经授权对本游戏软件及服务的复制、修改、传播、发行等行为,均将直接侵犯原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游戏软件使用许可与限制

(本条内容可沿用原协议第四条,仅需将原“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软件”等称谓统一为本协议定义的“游戏软件”,此处略作适配性调整,核心内容不变)

在用户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前提下,北京优闲网络同意授予用户非商业使用性质的、可撤销的、可变更的、非专有的、不可转让和不可转授权的使用本游戏软件及游戏服务的权利。用户可在授权范围内将本游戏软件安装在供个人使用的移动智能设备或电脑终端上,并以北京优闲网络指定的方式运行本游戏软件的一份副本并享受北京优闲网络提供的服务。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未经北京优闲网络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实施复制、翻录、反编译、公开展示、出租、修改游戏软件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五条 服务收费政策

北京优闲网络有权决定本游戏软件及游戏服务的服务收费方式和标准,并有权根据需要对服务收费随时进行调整。具体服务收费方式和标准,以游戏内道具商城、充值页面等模块公布为准。

北京优闲网络有权根据需要,在游戏中设立、添加、修改增值服务并发行增值服务代用币。

第六条 游戏虚拟物品

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角色、资源、道具等)的所有权归 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 及相关权利人所有,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游戏规则进行使用。

游戏中各类虚拟物品,如对使用期限无特殊标识的,均默认用户可在获得使用权后持续使用,直至相应游戏服务终止。

第七条 用户帐号注册、使用与保管

1、帐号注册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可的其他合作方帐号(例如邮箱、微信等),并以该等帐号(下亦称“用户帐号”)接受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账户服务协议。用户同意,以用户提供的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作为认定用户与游戏帐号的关联性以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

2、用户帐号使用与保管

⑴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审查您注册时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帐号的安全、有效;您有义务妥善保管用户帐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用户帐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用户帐号密码遗失、用户帐号被盗等情形而给您或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⑵您对所持用户帐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⑶一旦发现用户帐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您应及时根据帐号服务提供方公布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并有权及时通知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提供方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措施暂停该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

⑷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用户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

⑸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

⑹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前项⑸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⑺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

⑻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时,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依法为用户提供帐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9)如用户连续365天没有登陆游戏,则自第365天当天的24时起,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删除该用户帐号以及该用户帐号在游戏数据库中的任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等级、虚拟物品、增值服务代用币等数据信息),删除后的数据信息无法再恢复。

第八条 用户信息保护与收集

1、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求用户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用户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未经用户许可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⑴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披露的;

⑵有关法律要求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披露的;

⑶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⑷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⑸应用户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时。

为保障用户的隐私权、规范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利用,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网络游戏用户隐私权保护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请用户详细阅读该政策的内容。

2、除前述个人信息资料之外,您同意并授权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基于行政/司法机关的要求或安全、用户体验优化等考虑而收集您的其他必要信息,但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可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收集与利用该等信息。

第九条 北京优闲网络的义务

1、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意通过互联网络,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用户提供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

2、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存游戏虚拟货币的充值记录,保存期限为自用户充值之日起180日,超过180日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处理用户的充值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备份等操作。

3、在使用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游戏虚拟货币的过程中,用户有权向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协助调取游戏虚拟货币充值记录和转移记录,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予以协助提供。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拒绝用户前述请求。

第十条 用户的义务

1、用户应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智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脑、无线路由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用户自行负担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相关的电信费用、网络使用等费用。

3、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其他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点击同意的邮箱帐号服务条款,以及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游戏官方网站或游戏内公布的规则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使用者,还应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不正当游戏行为

1、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其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所涉及的责任。特别地,用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

⑴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或参与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⑼宣扬、教唆使用外挂、私服以及木马的相关内容的;

⑽发布任何经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认可的软件、文件等在内的主页地址或者链接的;

⑾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2) 用户不得使用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包括但不限于武器、虚拟币、道具等)进行线上或线下交易。

一经发现用户账户存在上述条款所述情况,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对其账户进行封号处理。

2、用户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软件、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或参与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活动。

用户不得干扰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常地提供软件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攻击、侵入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服务器,或集中时间段内以超出正常用户登录需求的高频率登录或尝试登录服务器从而使网站服务器过载;破解、修改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攻击、侵入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游戏服务器/游戏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游戏服务器过载;制作、发布、传播、使用任何形式的妨碍游戏公平性的辅助工具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外挂”, “外挂”是指独立于游戏软件之外的,能够在游戏运行的同时影响游戏操作的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模拟用户操作、改变操作环境、修改数据等一切类型)。

用户不得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破坏游戏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Bug),用户不得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在游戏内获得非合理性虚拟道具(包括但不限于武器、虚拟币、道具等)。

不合理地干扰或阻碍他人使用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软件和服务;通过异常或者非法的方式使用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软件登录游戏私服);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软件、系统登录游戏)、使用网络加速器等外挂软件或机器人程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修改、翻译、注释、整理、汇编、演绎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软件;利用本软件或者线上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游戏虚拟物品等)或者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等。

用户同意以游戏程序中的监测数据作为判断用户是否有通过使用外挂程序等方法进行游戏作弊行为的依据。

第十二条 服务的中断、中止、终止

1、对用户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⑴用户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当立即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⑵用户在接受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得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⑶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对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⑷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款⑴、⑵、⑶项的约定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负举证责任。

对游戏服务器运营的中断、中止与终止:

(1) 为了游戏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北京优闲网络需要定期进行停机维护,对因此造成的中断,北京优闲网络会尽力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2) 北京优闲网络保留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终止或部分终止提供本游戏服务的权利,终止前将提前60天予以公告。

(3) 若因上游授权方(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原因导致授权被提前终止,从而导致本游戏服务必须终止的,北京优闲网络不视为违约,但应在前述情形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用户,并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处理用户已充值未使用的虚拟货币。

(4) 不管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游戏服务,用户不得因终止服务而要求北京优闲网络承担除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游戏虚拟货币外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十三条至第三十四条 其他通用条款

(原协议第十三条“惩罚的类型与定义”至第三十四条“用户所提供内容的知识产权及授权”,内容为标准网络游戏用户协议条款,不涉及联合运营的核心身份问题,均可沿用。其中,关于处罚规则、反骚扰、客服交互、命名管理、反作弊、盗号处理、欺诈处理、数据异常处理、牟利行为处理等条款内容详实,无需重大修改。)

第十三条 惩罚的类型与定义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基础。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游戏中所作出的一切处罚,均是为了维护游戏世界的和谐与公平。但真正的秩序,应源于每个人的习惯。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真诚希望能有那样一天——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必再用处罚去约束玩家的行为。

若您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除了根据其他条款规定受到相应处罚外,还可能会遭受以下一项或几项惩罚:

(1)警告:警告仅仅是针对违反游戏规则的玩家做出的教育导向,它是用于正常管理游戏运行的一种方式。

(2)禁言:关闭违规玩家的部分或全部聊天频道,强制暂停玩家用户帐号的线上对话功能,使玩家用户帐号无法与其他玩家对话,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3)暂时冻结玩法:将违规玩家的游戏账号进行限制,限制其局部游戏操作,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4)永久冻结玩法:将违规玩家的游戏账号进行限制,限制其局部游戏操作,且永久不予以解除或释放。

(5)暂时禁止登录:违规玩家的用户帐号将在一定的时间内暂时无法登录使用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某个或者某几个游戏,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6)永久禁止登录:违规玩家的用户帐号将永久无法登录使用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

(7)强制离线:强制让违规玩家离开当前游戏,结束玩家当前游戏程序的执行。

(8)封停账号:暂停或永久停止违规玩家游戏帐号登录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的权利。

(9)删除档案:将违规玩家在游戏中的档案删除。

(10)承担法律责任:玩家的不当行为对他人或者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造成损害或者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背的,违规玩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11)解散组织:解散玩家成立的包括但不限于帮派、工会、势力等组织。

(12)修改昵称:对于玩家包括但不限于人物昵称、帮派名称、摊位名称、商店名称、宠物名称、召唤兽昵称、空间名称等可以由玩家自主命名的昵称或名称进行强制修改。

(13)暂时限制游戏行为:违规玩家的用户帐号将在一定的时间内被限制使用部分游戏服务。

(14)撤销交易:撤销违规交易、将交易双方付出的游戏虚拟物品予以还原。

(15)扣除违规交易所得:扣除违规交易中,违规一方或违规双方所获得的游戏虚拟物品。

(16)交易功能限制:暂时冻结违规交易中,违规一方或违规双方所获得的游戏虚拟物品,并持续考察其在指定期限内的游戏内行为。如指定期限内其无再次违规的,到期自动解冻相应的游戏虚拟物品;如指定期限内其再次违规的,在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定其违规行为存在时扣除其被冻结的游戏虚拟物品。

(17)冻结游戏虚拟物品:对违规玩家限定其游戏账户的游戏虚拟物品的相关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使用、交易、给予等。

(18)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对于玩家因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而获取的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虚拟物品进行收回。

(19)其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不正当利益(如玩家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的游戏虚拟物品)、倒扣数值(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值等)、暂时中断服务等。

第十六条 游戏内反骚扰处理规则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倡议玩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文明游戏,健康游戏,若玩家出现本条约定的以下情形,将会被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1、冒充系统:在游戏中,凡是通过各种方式、行为冒充系统向其他玩家散布或传播虚假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

2、非法网站:为了维护游戏世界中的洁净与和谐,凡是宣扬非法网站的,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

3、言行不雅:在游戏中,凡是通过各种方式、行为散布或传播言行不雅的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暂时禁止登录。

4、垃圾广告信息:大量传播相同的、类似短语或无实质意义内容的言行,以及任何与所在游戏无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刷屏等),或者发布、传播任何贬损、诋毁、恶意攻击所在游戏或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信息或者其他不实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

5、地区分裂:在游戏中,凡是通过各种方式或途径引起地区纷争的行为,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

6、违禁药品或行为:在游戏中,凡是涉及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

7、现实生活信息和人身恐吓:凡是涉及任何与游戏世界无直接关系的暴力行为,以及泄漏其它玩家或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任何游戏世界和现实生活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强制离线;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承担法律责任。

8、宣传或使用木马、外挂、病毒等信息:在游戏中,凡是通过各种方式、行为散布或传播、使用木马、外挂、病毒等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暂时冻结玩法; 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档案;承担法律责任。

9、宣传代练:在游戏中,凡是通过各种方式、行为散布或传播代练的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档案。

10、宣传或进行线下交易:用户只可在游戏内或者通过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可的充值平台(如有)进行游戏虚拟物品充值。对于用户在任何非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事先认可的充值平台或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充值或进行其他交易的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第三方进行充值或游戏内虚拟物品的购买或获得),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警告、倒扣数值、冻结或回收游戏虚拟物品、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档案及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从事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11、宣传或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在游戏中,凡是涉及违反国家法律、违背社会道德文明准则的言语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或参与赌博、宣传邪教等行为,玩家将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强制离线;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删除档案;承担法律责任。

12、其他骚扰行为:除本条上述情形外,若玩家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游戏规则的骚扰情形,根据情况将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档案;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游戏客服(以下简称“客服”)交互管理规则

1、在游戏过程中,玩家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与客服进行交流。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就具体游戏提供官方的游戏论坛作为玩家和客服之间的交流平台。如果在游戏中遇到问题,玩家可以通过官方论坛提交问题,它将给玩家提供快速、优质的服务。

2、希望客服与玩家的交流能对玩家有所帮助,但请玩家遵守相关规定。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严肃处理以下行为:

(1)冒充系统或客服:在游戏中,可能会存在某些玩家冒充系统或客服的行为。如若发现,您可以通过游戏论坛向客服举报,并协助查证。一经查实,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2)欺骗或试图欺骗客服:在游戏中,玩家不要试图利用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您的信任,做出某些欺骗或试图欺骗客服的行为。如若发现,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对该等玩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试图欺骗客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误导客服、拒绝提供信息、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任何试图“诈骗”客服的行为。

(3)违反或忽视客服做出的提示:在游戏中,为了确保大多数玩家的共同利益,维护正常的游戏秩序,客服可能会提示玩家执行某些操作或停止执行某些操作,任何忽视或阻挠该项工作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玩家游戏人物受到处罚。因此,玩家应当保持合作态度。

(4)干扰客服工作:在游戏中,如若出现以下行为,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① 向客服索取任何虚拟游戏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资源、装备等);

② 频繁呼叫客服或发送无实质性内容的请求;

③ 反复向客服发送已解答或解决问题的帮助请求。

(5)辱骂或恶意攻击客服:在游戏中,不允许出现辱骂或恶意攻击客服的言行。如若发现,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6)扰乱游戏秩序:在游戏中,如若出现以下行为,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① 长时间停留在敏感地区(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报名人、礼包发放人、传送人处)或恶意阻挡NPC;

② 任何恶意PK、清场、勒索等行为;

③ 扬言或煽动其他玩家参与非正常游戏内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游行、聚众闹事等)。

3、若发现玩家违反本条第2款中的任何一项,根据情况将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档案;删除论坛帖子;屏蔽论坛账号;暂时中断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4、取回密码:如遇密码遗忘、丢失等情况,请玩家第一时间与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客服联系,客服将第一时间为玩家查证处理。

玩家以认可的合作方帐号登陆游戏的,如遇密码遗忘、丢失等情况,则请玩家第一时间联系提供该帐号注册服务的主体(即 认可的合作方)进行处理。

温馨提醒:任何客服和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均不会在游戏、论坛中向玩家索要通行证密码、安全码等信息,请玩家注意识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八条 命名管理规则

虽然人物昵称、玩家所建立的组织名称等可以由玩家来命名,但是为了维护游戏世界中的洁净与和谐,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允许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种族/宗教、国家政治、国家领导人、淫秽的/粗俗的、诽谤/恐吓、宗教或宗教人物、工作人员、攻击性的、污辱性的、可能引起误会的、违禁药品等内容的名称。

如若发现前述情形,违规玩家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警告;禁言;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修改昵称;解散组织。

第十九条 利用游戏Bug以及第三方软件处理规则

1、游戏BUG指游戏系统、程序、设定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或不合理的现象。

玩家有义务向客服报告在游戏中出现的BUG。严禁玩家直接或间接利用游戏BUG、程序漏洞等获利或扰乱游戏秩序,或者利用BUG、漏洞以达到个人目的。如果玩家有该等行为,一经查实,可能受到如下处罚措施:没收玩家利用BUG进行游戏而直接、间接获得之不正当利益;倒扣数值(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值);撤销交易;扣除违规交易所得;交易功能限制;强制离线;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删除档案;承担法律责任。

2、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指可用于在游戏中获取优势,但不属于相应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软件一部分的任何文件或程序,包括作弊性质的外挂以及相关辅助性质的外挂等(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升级、自动练级、自动吃药、自动完成任务、加速性质、模拟加点、战斗显血或其他超出游戏设定范围的操作)。如若发现使用作弊性质的外挂以及相关辅助性质的外挂等,我们将对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玩家利用第三方软件进行游戏而直接、间接获得之不正当利益;倒扣数值(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值);撤销交易;扣除违规交易所得;交易功能限制;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删除档案;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与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软件同时使用的外部第三方软件可能会对游戏产生不良的影响。使用外部应用程序可能造成的主要后果是数据传送不流畅,导致玩家频繁掉线或卡机。外部应用软件可能使玩家移动智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脑等感染病毒、间谍软件和其他不明程序的侵扰。第三方软件还可能窃取玩家存储在移动智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脑中的信息,例如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 盗号与盗号相关行为处理规则

为保障玩家能愉悦的体验游戏,保障玩家的正当利益不受到侵害,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盗号及盗号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取用户帐号、游戏数据、玩家个人资料、协助盗号者操作及转移游戏虚拟物品等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或应有权机关的要求,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暂时限制游戏行为、收回游戏虚拟物品、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封停账号、删除档案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对涉案玩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尽管您未主动参与盗号,但如您获得的游戏虚拟物品是他人通过盗号方式获得,而后转移或者分配给您的,为了维护被盗玩家的权益及游戏中公平公正的游戏秩序,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您购买的该游戏虚拟物品。

在查证玩家被盗事件的过程中,为能够快速调查、处理问题,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能会请相关玩家协助调查,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禁止登录调查、线上交流、线下交流等。

第二十一条 游戏内欺诈行为处理规则

诚实信用是游戏中的基本原则。游戏中的欺诈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承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故意误导、冒充他人、故意混淆等方式,骗取他人的游戏虚拟物品或其它财物。游戏内的欺诈行为包括昵称相似欺诈、冒充好友、冒充官方及其他形式。

如玩家在游戏内进行欺诈,我们将根据玩家欺诈情节,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倒扣数值(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值);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

尽管您未主动参与欺诈,但如您获得的游戏虚拟物品是他人通过欺诈方式获得,而后转移或者分配给您的,为了维护被盗玩家的权益及游戏中公平公正的游戏秩序,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您购买的该游戏虚拟物品。

第二十二条 与充值相关的不诚信行为处理规则

诚实信用也是用户在充值相关行为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用户成功为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充值获得虚拟物品使用权或增值服务(以下统称“充值收益”)后,如对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有任何误会、不满意、建议或其他诉求的,可随时通过客服通知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游戏道具完全由玩家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一旦购买成功,相关购买费用将不再予以退回,严禁用户利用游戏道具在游戏中进行赌博,一经发现,游戏有权进行惩处,没收金币直至永久查封用户帐户,如用户有充值服务的不诚信行为,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警告、倒扣数值、冻结或回收游戏虚拟物品、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档案及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从事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数据异常处理规则

如果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用户数据异常或者存在违法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其他不正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利用bug或非正常游戏方式提升游戏角色数据、游戏内的角色排名的行为,获得游戏内虚拟道具; (2)不以正常的游戏娱乐互动需要为目的进行交易; (3)以转移游戏虚拟物品为目的的非正常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并非自身游戏账户游戏所有的游戏虚拟物品、以不正常价格交易游戏虚拟物品、以自己控制的多个游戏账号互相交易游戏虚拟物品等。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删除游戏虚拟物品;(2)没收不正当利益;(3)数据回退或清零;(4)禁言;(5)暂时禁止登录;(6)永久禁止登录;(7)暂时隔离;(8)永久隔离;(9)强制离线;(10)撤销交易;(11)扣除违规交易所得;(12)交易功能限制;(13)封停直至删除用户帐号等。用户无权因此要求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处理规则

用户理解并同意,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用户提供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是为了让用户体验丰富多彩的游戏内容,而非利用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赚取现实世界的金钱或牟取经济利益。而用户不以体验游戏内容为目的,在游戏中主要进行交易和牟利的行为,会破坏游戏内经济系统的公平性或平衡性,从而对其他用户的游戏体验、游戏本身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用户承诺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游戏行为或交易虚拟物品,任何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游戏行为或交易虚拟物品的情形将被视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用户:

(1) 注册多个用户帐号和/或游戏角色ID,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游戏行为;

(2)从事游戏内单一或系列产出玩法,将获得的虚拟物品出售获利;

(3)充当游戏帐号、虚拟物品交易中介收取费用获利;

(4)参与并进行用户帐号或虚拟物品交易获利;

(5)利用游戏行为和游戏内容组织或参与赌博、实施或参与实施盗窃他人财产或虚拟物品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

(6)其他任何不以正常的游戏娱乐互动需要为目的的游戏内牟利行为。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用户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对所有参与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用户帐号(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转移、出售游戏虚拟物品的账号)进行倒扣数值、收回游戏虚拟物品、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强制离线、暂时隔离、永久隔离、封停帐号、撤销交易、扣除违规交易所得、交易功能限制、删除档案及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从事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角色保护规则

若您报告角色被盗、遭遇黑客行为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或者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您的角色存在被盗、共享或者被滥用等迹象或者其他异常情况,为避免您的游戏角色、游戏虚拟物品等遭受不法侵害,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会对您的角色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在调查期间对您的角色采取保护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时冻结角色)。请您根据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指引,提交相关材料以配合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以便尽快解除您角色的保护性措施。

第二十六条 游戏画面使用规则

未经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允许,您不得通过第三方软件、网站、平台公开全部或部分展示、复制、传播、播放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中的游戏画面,否则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有权根据您的违约情节,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且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暂时禁止登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

第二十七条 损害赔偿

如您在游戏内的违规行为给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针对自身的损害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采取一切合理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回游戏虚拟物品等,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有权向您索回损失额并要求您承担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理的追索费用。

第二十八条 不可抗力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移动设备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移动设备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九条 链接及广告信息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游戏官方网站、游戏官方论坛、游戏中所提供的所有链接,可能链接到其他个人、公司或组织的网站,提供该等网站的目的,是便利用户自行搜索或取得相关信息,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被链接的个人、公司或组织的网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信息,不担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实时性或可信度。这些个人、公司或组织与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不存在任何雇佣、委任、代理、合伙或其他类似的关系。

第三十条 信息的储存和安全及服务的限制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协议的约定,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中断依据本协议对用户提供的服务。

第三十一条 条款变更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敬请用户定期查询有关内容。用户如继续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应当卸载北京优闲网络游戏软件、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

第三十二条 游戏数据

在用户参加游戏过程中产生并储存于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器中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数据信息、等级及虚拟物品数据信息等,属于游戏软件的一部分,由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并进行管理,用户有权在遵守游戏规则的前提下通过正当的途径对属于自身用户帐号的数据信息进行修改、转移、抛弃等。

第三十三条 通知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可通过游戏内、游戏官方网站或游戏官方论坛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游戏微信公众号或常规的电话、短信、信件等形式传送。同时,用户在此同意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向其电子邮箱、电话、短信、信件发送商业信息。

第三十四条 用户所提供内容的知识产权及授权

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尊重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用户享有的各项权利。在北京优闲网络游戏服务中,您可能需要通过上传、发布等各种方式向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内容。在此情况下,您仍然享有此等内容的完整知识产权。

您在此明确同意,您在提供前述内容的同时,不可撤销地授予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一项全球性的、永久的免费许可,允许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使用、传播、复制、修改、再许可、翻译、出版、表演及展示此等内容,以及使用此等内容创作衍生作品。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本协议涉及到的有关数据、技术方面的问题,用户同意以北京优闲网络服务器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本协议订立于北京市。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交由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并处理。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本账号服务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北京优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